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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编辑:小编 时间:2023-04-08

电梯维护保养

1、电梯操作使用应配有电梯管理员,每天启用前做好轿厢、厅轿门清洁工作,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障电梯门的正常开闭并试运行电梯无故障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

2、电梯使用必须与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企业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检查保养内容包括如下:

①、每半月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轿厢按钮、楼层指示、风扇、照明及应急照明、警铃、三方通话,机房主机、机油、工具、控制回路等是否完好,通知用户更换各失效、损坏部件,详细填写《电梯月保养记录表》。

②、要求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

③、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曳引机、导轨、油环注油,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安全开关及继电器等检查。

④、每年提前一个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制定整改计划(曳引机检查、清洁导轨工作面、控制柜安全回路,更换磨损机件和不可靠电器部件)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安全因素良好后,到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现场检验,合格后领取证书。

⑤、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3至5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曳引机检修、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平衡系数试验等)。

3、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管理员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该次保养质量达标后在《电梯月保养记录表》签名确认。

4、报停使用超过1年电梯如需复用,按新装程序申请开通;当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的电梯,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科,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电梯管理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维保企业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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