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园区员工和商户的整体利益,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维护物业公共秩序,加强对商铺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商户必须依法安全经营:
(1)承租商户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工商、税务等各项经营许可证。
(2)严禁销售伪劣产品。商户提供的商品和商业服务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标准执行。
(3)严禁从事黄、赌、毒,非法盗版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4)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物品。
(5)各商铺应加强防火措施,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不得超负荷用电或在同一插座接多样电器,以免由于超过负荷而导致火警。
2、使用管理要求:
(1)租用商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经营和范围开展经商活动,超出合同约定项目一律视违约经营,工业园公司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纠正,否则视承租方违约解除合同。
(2)任何租户不得占用公共场所,不得将经营物品摆放在门外扩大经营场地,不得在店门外进行加工作业。
(3)不允许留宿与商铺经营无关人员。
(4)除餐厅外其他经营者不允许在档口内开设厨房或做饭,禁止在夹层安装洗手池、设卫生间等用水场所。
(5)各租户进行商铺室内装修改造,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经工业园物业审批同意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后方能施工。
3、卫生、整洁要求:门面三包“包安全、包整洁、包秩序”
(1)门外公共走廊不得摆放垃圾桶,不得随地乱丢垃圾,货物包装材料废弃后要及时清理,不准放置在任何公共场所,生活垃圾需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2)勿在商铺面积范围以外的公共部位摆放座椅、物品或陈列商品,堵塞消防通道。
(3)租户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
(4)不得在门前绿化带上摆放拖把等杂物或晾晒衣物。
(5)各商铺必须按规定挂招牌,不得在公共场所乱贴广告,乱立广告牌等。
(6)商铺租户禁止大声播放音响及喧哗,影响楼上住户休息。
(7)租户须每天安排人员打扫自己铺位室内的卫生,保持地面、玻璃橱窗干净无污垢、墙面整洁、天面无蜘蛛网。
(8)租户须每天安排人员打扫铺位门前及台阶范围的垃圾清理,特别要保持高峰时间段后的清洁卫生。
以上细则各租户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规,则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进行整改;屡教不改者我司将有权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