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航科工业园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园区,保护园区绿化设施,特制订绿化管理规定:
1、工业园公司绿化班负责对园区内的绿化及附属设施进行管理、培埴、养护,承担美化园区的任务。
2、严禁在绿地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搭建棚厦、开沟渠设管线、挖坑取土和毁坏绿地的地形地貌行为,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的,必须经工业园公司书面审批同意。
3、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严禁在绿地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严禁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4、严禁践踏草坪或占用绿地堆放物品、在绿地搞活动、停放车辆和进行体育活动等破坏行为。
5、严禁损坏绿化保护设施和配套设施,员工自住阳台放置花卉盆景要具备安全措施,公共区域内的花卉盆景严禁随意破坏。
6、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7、园区治理白蚁或绿化病虫害防治喷洒农药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喷洒范围,园区绿化班应在周边显眼位置放置温馨提示牌。
8、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园区绿化班应及时做好应对措施,在恶劣天气来临前对园区绿化树木进行加固保护,恶劣天气过后尽快进行绿化恢复及清理工作。
9、园区公共区域绿化垃圾由绿化班进行统一焚烧处理,并注意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0、损坏园区绿化的处罚:
(1)偷摘花朵,攀爬树木罚款100元。
(2)损坏苗木、花草等按实际价格赔偿或加倍罚款。
(3)如属儿童所为,由其监护人负责支付罚款。